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斑竹推荐:杂文版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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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皋闲人 18134   由《河南人 有失君子风度》博文所想到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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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因郭德纲在影片《落叶归根》中扮劫匪说河南话一事,有少数河南籍的网友提出声讨郭德纲,捍卫河南人的形象。由此引发了一些讨论。署名慕新斋的网友更发表了《河南人 有失君子风度》一文,认为由此看出“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河南人到显的缺少了君子风度。”鉴于此,他呼吁“包容、理解他人的失误和过失这是人的修养,是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要素,但愿我们在学做人和教育儿女时不要忽视了”。

对于慕文向河南人的理性劝喻,作为河南人笔者表示礼敬。至于那些愤激的河南籍网友所谓声讨之类的做法,笔者当然也不赞成,虽然其爱家乡和爱祖国的情感是一脉相承的。笔者有所感,且觉得逆耳的,是包括慕文在内的当下一种批评指称模式。

前些时间,某地发生了教师猥亵女生的恶劣事件。一时,群情激愤,不少媒体都出现了“禽兽教师”的字眼。对于身在教师之列,却有禽兽之行,我们表示鄙薄和唾弃,是理所当然的。但,笔者却对在“教师”之前冠以“禽兽”,深感不快。证之以不少教师,他们都有同感。为什么?虽然都知道,此处是“特指”,内含和外延似乎确定。却仍不能不问?为什么少见出了相似恶行的人,比如干部啊党员啊警察啊,在其群属名称前冠以“禽兽”二字,叫什么“禽兽干部”、“禽兽党员”、“禽兽警察”?固然,教师的职业有师表之神圣,但,也只是职业之一种啊。

同样,以地域来划分国人,有了东西南北中不同乡籍的归属,有了各自故土的眷恋。当人们把对家乡的热爱和对乡籍的认知当作一种自豪和荣耀的时候,家国意识就实现了某种统一。因此,我们习惯上更多的是在正面意义上论及乡籍的时候,才使用诸如“东北人”、“山东人”、“河南人”等。一旦采用批评乃至鞭笞的态度,针对的又是某些少数或个别者,一般不宜以全称来呼告指代。比如慕文的标题。

美国作家马克.吐温在答记者问时曾说道:“美国国会中,有些议员是狗姨子养的。”,结果引起议员愤怒,要诉诸法律。于是,马克.吐温改口“美国国会中,有些议员不是狗姨子养的。”。马克.吐温的口才、机智和由此宣泄出的世人对政客的反感为人称道。但,马克.吐温的确是在批评的时候,指称方面欠考虑。

何况,我们所谈的是“包容、理解他人的失误和过失这是人的修养”这样的话题呢?你说是吗,慕先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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